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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娟
杨清娟
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

杨清娟律师具有超过21年的执业经验,主要执业范围包括:公司并购、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破产与清算、产业投资、企业改制、不良资产处置等,能够出具从做尽职调查到形成战略规划,再到项目交割后的集成方案。

代表性项目与案件

曾任或现任的法律顾问单位包括: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林业集团、广西天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大明山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嘉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国旭林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明利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代理的主要非诉讼项目包括:

  • 广西区政府与斯道拉恩索公司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投资金额220亿人民币,是迄今全球最大的林浆纸项目。

  • 上林县大龙湖国际旅游度假村项目,投资49亿人民币,由四个自治区级重大旅游项目组成。

  •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A股代码0033)破产重整案件(重整成功)。

  • 广西阳鹿调整公路破产重整案(全国首例涉高速路破产重整案,涉案资产总额62亿,重整成功)。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顶山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项目总投资50 亿元 )。

  •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二期)投资代建运营合作项目(PPP项目)。

  • 广西右江矿务局塘内煤矿、保群煤矿资产重组项目。

  • 广西盛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南宁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设计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汽车运输公司、广西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多个企业改制项目。

  • 投资广州黄埔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项目。

 

代理的主要诉讼案件包括: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三滩镇白中村石桥队等诉博白县政府、玉林市政府土地行政裁决再审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最高法行再249号】。

  • 广东振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铁投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终1159号】(涉案金额9.12亿)。

  • 周某某与广西金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再审案件。 

  • 南宁市威进达商贸有限公司与南宁市嘉丰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案。

  • 广西合正房地产有限公司诉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重审案。 

  • 佛山市三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涉嫌虚开发票案(案值4.2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苏某某劳动纠纷再审案。

  • 广西南宁梦之岛水晶城百货有限公司与谢某某等695户小业主租赁合同纠纷系列案。 


社会兼职

  • 系广西区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南宁市政府立法咨询员,担任广西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南宁仲裁委仲裁员、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公司董事任职经历

  • 担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82)独立董事

  • 担任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 担任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教育背景
  • 1995年—1999年  华中科技大学  法学学士

  • 2008年—2011年  西南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执业资格
  • 2001年3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工作经历

杨清娟律师于2020年7月加入广西司善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在此之前,杨清娟律师在广西另一知名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党委副书记、高级合伙人、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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